
據美國國會官網消息,美國總統唐納德·特朗普(Donald Trump) 于11月12日簽署《2026年持續撥款及延期法案》(H.R. 5371),正式結束長達43天的聯邦政府停擺。該法案全稱為《2026年持續撥款、農業、立法部門、軍事建設和退伍軍人事務及延期法案》,其中包括多個關鍵部門的年度預算。
法案的B部分《2026年農業、農村發展、食品和藥品管理局(FDA)及相關機構撥款法案》(以下簡稱“FDA 撥款法案”)中,第772條(SEC. 772) 針對美國電子煙市場制定了新的嚴格監管措施。
- 首先,第772條授權FDA動用不少于2億美元專項資金,用于強化電子煙(E-cigarettes、Vapes、ENDS)的執法行動,重點針對未經上市前授權的產品。資金來源為煙草產品用戶費。
- 條款還要求撥付不少于200萬美元,成立跨部門工作組,由司法部、國土安全部與FDA牽頭,動用所有可用刑事與民事手段,打擊來自中國(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) 及其他國家的非法電子煙制造、進口、分銷和銷售網絡。
- 法案進一步要求FDA在365天內更新其2020年1月發布(4月更新)的ENDS執法優先事項文件,將執法重點從“煙彈式產品(cartridge-based products)”擴展至“調味一次性電子煙產品(flavored disposable ENDS products)”,并要求明確定義“一次性電子煙產品”,以防制造商利用法規漏洞規避監管。
- FDA局長應向國會參眾兩院撥款委員會提交半年度書面報告,說明煙草制品中心在清除所有非法電子煙產品方面取得的進展:但須在該法案生效之日起180日內提交首份報告。
- 此外,第772條修改了《聯邦食品、藥品和化妝品法》第801(a)條(如果受FDA監管的產品在其生產國或出口國被禁止或限制銷售,該產品將被拒絕進入美國),刪除第七、八、九、十句中所有“藥品或器械”表述,替換為“藥品、器械或煙草制品”。
- 法案還要求FDA在180天內提交第一份報告,說明如何教育零售商辨識合法產品,并每半年向國會報告清除非法電子煙產品的進展。
根據FDA撥款法案(Page 75),第772條執法資金來自7.12億美元的煙草產品用戶費預算池。其解釋為:電子煙作為“煙草產品”的一種,其制造商需要繳納用戶費。第772條規定的2億美元執法資金就是從這個大資金池里劃撥。
按照定義,FDA煙草產品中心(Center for Tobacco Products) 來負責預算的支出,CTP是美國負責監管所有煙草產品(包括電子煙)的核心機構。第772條中的專項執法行動將由該中心負責執行,這筆資金是其運營的基礎。
參考來源:https://www.appropriations.senate.gov/imo/media/doc/agfy26conf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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